南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南阳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2012年录取规则
1、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
体育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
音乐类:音乐学、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玉雕方向)、雕塑、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5、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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