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江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我院遵循“公平竞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本、专科公安类专业的录取:由江西省考试院根据我院提供的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2、本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由江西省考试院根据我院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专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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