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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时间:2025-07-01保存为WORD

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东莞城市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东莞城市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东莞城市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东莞城市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东莞城市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东莞城市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东莞城市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东莞城市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东莞城市学院招生网址:http://zsw.dgcu.edu.cn/

二、东莞城市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访问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东莞城市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章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一年级学生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 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不适应本专业或对其他专业有专长 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 法继续学习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 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 学习者。

(四)各类教学改革(包括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 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特殊情况确需转 专业者。

第五条 退伍学生转专业,按《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执行, 经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执行。

第六条 休停学、留级的学生,原专业已经取消,可申请转 入相近专业,经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执 行。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经进入第四学期以上学习 (含第四学期)者。

(二)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者。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四)拟转入专业班级人数已达教学容量限制者(理工科专


业行政班单班人数不超过50人,非理工科专业行政班单班人数 不超过55人)。

(五)不符合所申请转入专业条件,未获转入单位批准者。

(六)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者。

(七)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特殊录取类型 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

(八)应作退学处理者。

(九)无正当理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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