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进行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cafuc.edu.cn)
第十九条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学院2025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1、物理类(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当数学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理综)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2、历史类(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当语文成绩、选考科目总成绩(文综)成绩相同时,按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5年招飞简章》,我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院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须符合学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考要求填报定向志愿。学校将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须以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准;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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